河南黑监狱截访案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 2013-02-06 09:26:00
费三元
2012年年底,随着一则“在京截访人员首被判刑”的新闻被媒体广泛报道,河南禹州10名参与截访的农民,以及他们在北京运营的“黑监狱”,浮出水面。
今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王高伟等10人因非法拘禁11名来京上访人员,被法院判处两年至6个月不等刑期,其中3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
“究竟谁是截访农民的幕后指使者?其是否会依法受惩?”曾是本案的最大问号,但一审判决书未涉及上述质疑。
被非法拘禁了24个小时的上访群众宋雪芳并不满意这个答案,因为她自称曾亲临去年11月28日的庭审现场,并清楚地记得“主犯王高伟跟法官承认,是个‘叫白中兴的让他干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禹州实地调查发现:多位被拘禁的上访者及涉案截访者的亲属,都将幕后嫌疑指向此人——禹州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主任科员白中兴。
“到久敬庄(即北京访民集散地久敬庄救济服务中心——记者注)抓人是政府行为,政府不给牌子,王高伟他们根本进不去。”同为“黑监狱”案受害者的贾秋霞、丁新芳和桑淑玲等人称,因认为“幕后主使”未获法律制裁,他们不排除上诉可能。
对此,朝阳区人民法院和河南禹州官方均未作出回应。
回首“黑监狱”:“解手都看着”
2012年4月28日晚11时左右,47岁的宋雪芳在北京久敬庄“被人拉走了”。
对这位因车祸赔偿问题已经上访了4年多的禹州人来说,被囚禁的24小时,就像一场噩梦。
“当时有好几个人来久敬庄抓我,我不愿意走,就打我的头。”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据同时被抓的禹州人王惠芬回忆,当时她正躺着,两个不认识的年轻人一来就叫出了她的名字,然后架着她的胳膊“连推带搡”,甚至一提溜带掉了盖在身上的毛巾被。
她们被抬到了一辆灰色的车上,“车上还有4个人看着”,车子出了四环,到了一个临着“窄窄的马路”的屋子里。王惠芬回忆说:“‘监狱’里有好几个房间,是一个大屋子隔开的。房间很小,床是上下铺,有6张床位,住着我们禹州的4个上访户。”
被关时,宋雪芳“什么也没吃,连口水都没喝”,手机、身份证均被没收,“一直在屋里躺着”,伙食是馍、面条,土豆和萝卜等。“早上是馍,没有稀饭,连我们农村人常吃的豆腐都没有。”同样曾被关在这座“黑监狱”的河南长葛人贾国法告诉记者。
最让他们胆颤的是“解手都有人跟着”。
“轮流好几拨人看着我们,晚上、上午、下午,看守人都不一样。”宋雪芬说,“屋子的门都不能出去。”“在屋里说话也有5-6个人看着,就听我们说什么。”王惠芬告诉记者。被关期间,宋雪芳曾数次觉得头疼,要求看病,但从未获得允许。“要吃药也不让,我一哭就挨打,打了两三次。”
其他被关押者佐证了她的说法。
河南长葛人丁新芳自称被关在另一个院落里。她回忆,院门口有两条大狼狗和1只藏獒,“到了之后解手也不让,解手时大狼狗和藏獒看着。”贾国法证实,他看到有两个女的因互相说话挨打。“看的人不让我们互相接触的。”
2012年4月29日夜间,宋雪芳等4人被送回河南。据媒体报道,在高速公路禹州口,4人各自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单位派车来接人,在高速路口“一手交钱,一手交人”。5月2日,4人又返回北京,通过打110报警,而“解救”出了当时仍被关的长葛上访群众。
宋雪芳当时还不知道,她被关押的地方,是随后将“名扬全国”的“黑监狱”——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126号院和102号院。
2012年6月7日,7名经营“黑监狱”的截访农民,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逮捕。
“黑保安”从何而来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编号为京朝检刑诉2012[2118]的《起诉书》中,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被诉“非法拘禁罪”的王高伟等7人,均是河南禹州市方山镇的农民。
其中,有4人为“90后”。
起诉书写道:“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高伟于2012年2月出资承租了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126号院和102号院。付朝新(另案处理)雇佣了被告人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王世磊、王二飞、卢冬冬、彭湃、王梦非、范帅统(后三人另案起诉)看管河南籍上访人员。”
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和7名被告人供述看,检查机关认为王高伟等“无视国法,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第1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令公众不解的是,这些“黑保安”从何而来,又为何而聚?
由于王高伟等人宣判前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中国青年报记者只能从其亲属的口中,拼凑出答案。
在禹州方山镇付家村,王二飞和赵俊杰的父亲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招他们的儿子去北京“干活”的,是该村原村干部付朝新。
“俺儿去北京前,付朝新就说是招去当小区保安,一点儿没提干截访的事。”王二飞之父说,当时说好的工资是60元一天,“后来出事了,工资也没拿着。”
在王二飞父亲的印象里,王二飞2012年4月底进京后,只中途为“押人”回来过一趟。他自称儿子“90多斤,没啥力气,也没文化”。两位父亲表示,从未将“押人”跟“违法”扯在一起,只都反复告诫儿子:“千万别动手打人”。
直到5月2日,王二飞等被警方抓获后,其所从事的“工种”才真相大白。
但赵俊杰之父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儿子事发前曾打电话回家,口气中隐约透出其从事的工作不那么“见得了光”。“俺儿打电话来说:‘爸,俺想回来,不想干了’。当时俺不知他干的是这(指截访——记者注),要不,死活不能让他干。”另据王二飞之父描述,其子也曾在电话里表示:“俺干的不是个好活,整天都推推搡搡的。”
在方山镇花石乡孟庄,记者见到了王壮壮的爷爷王书畔。他告诉记者,王壮壮是其舅舅王高伟拉去北京的。“王高伟以前是开客车的,他只说去北京‘跑车、拉人’,没说干截访。”
王书畔还回忆说,王壮壮中途从北京回家过,还想“拉人一起上班”,但没成功。
王二飞和赵俊杰之父均认为,其子“是在给政府干活”。
“付朝新当时就告诉俺,俺儿去做保安是在‘给政府办事’,没啥不放心。”王二飞之父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赵俊杰之父也声称,他不相信王高伟跟政府没有关系,“送上访的回来,是你老百姓想送就能送?咋可能?”
由于付朝新目前在逃,其妻子面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询问,只是一再表示付朝新去北京打工,是“给王高伟帮忙的”。“他只负责招人,其他啥都不知道,都是王高伟张罗的。”
质疑指向禹州信访局主任科员
在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天做出的(2012)朝刑初字第25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法院确认,北京王四营乡双合村126号院和102号院都是王高伟租的,王高伟是负责人,付朝新给发工资。
判决书还显示,“黑监狱”的房东证明租房人自称租其院子开公司用,而北京安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证人则称,王二飞、赵等人均不是该公司员工,公司与上访人员没有关系。
判决书写道:“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高伟起组织、领导作用,系主犯。”依照《刑法》有关非法拘禁罪的规定,王高伟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但“主犯”这一说法并不能令涉事者满意。早在2012年年底,记者发现有关谁是“黑监狱”“幕后主使”的质疑,在被关上访者和截访者家属间“发酵”,而且日渐变得“有名有姓”。
在记者赴禹州调查前,宋雪芳、王惠芬、丁新芳、桑淑玲4名被关押者,均在不同场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坚称:“王高伟不是真正的主使者”。
4人均表示,曾亲自到庭,参与了2012年11月28日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法庭的庭审。4人分别单独向中国青年报证实,法庭上,王高伟亲口向法官承认幕后指使者,是禹州市信访局一名白姓官员。
“法官问王高伟说‘谁让干的’,他说是白中兴让他干的。我们当庭就问:‘为什么不判这些幕后主使?’法官说判不了。”宋雪芳向记者回忆道。她说,由于法庭上无法录音,因此不能提供录音证据,但为证实自己的确曾亲临现场,她向记者出示了法院寄给她的两次开庭的传票。
记者看到,其中一份传票名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传票》,案由是非法拘禁,事由为开庭,应到地点为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刑一厅,应到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上午9点。传票盖有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公章。
王惠芬向记者补充道:“当时法官问是谁主使的,王高伟回答禹州的是驻京办白中兴,其他人没有回答。”
王惠芬也出示了她接到的两张传票,其中11月28日开庭的传票与宋雪芳提供的样式一致,也盖有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公章。
长葛上访者丁新芳称也曾到庭听审。她向记者回忆:“当时法官先问‘赔偿愿意吗?’王高伟说愿意,其他有些小孩子(指“黑保安”——记者注)不愿意。法官又问谁是主使人,其他小孩子都没有回答,只有王高伟回答了,许昌和长葛的我没记清,禹州的好像是什么兴。”
桑淑玲回忆说:“法官问,谁主使的,王高伟说是地方信访局驻京的领导,一个叫白中兴的。”
丁新芳和桑淑玲也向记者出示了2012年11月28日开庭的传票。经记者核对,几人的传票形式一致,公章齐全。
就这些内容,中国青年报记者试图联系法院求证,但截止发稿,该院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白中兴是谁?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禹州市委群众工作部、禹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的官方网页上看到,一则2012年8月的官方新闻显示,白中兴是禹州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主任科员。
宋雪芳自称认识白中兴,因为“我们禹州市信访局每一个月都有到驻京办值班的人”,白中兴也是值班人员之一,“那个月(指自己被抓的月份——记者注)正好是白中兴值班。”在这位“老访民”的描述中,白中兴是个“白白的、中等个儿”的信访局工作人员。
她还向记者称,2012年6月份其回到禹州后,曾在公安局门口碰到白中兴。“俺问:‘你当时为什么不来接俺,让不明身份的人把俺们接走,你这个人恁坏。’白回答:‘我能干这事儿?别人让我干的。’”
但上述说法,并未得到禹州官方的证实。
中国青年报记者拨打该市信访局党组书记朱子健的手机,但均被挂断。此前在信访局,朱子健曾对记者称,采访须由宣传部人员陪同,不然不会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禹州市委宣传部,但该部外宣办主任李涛称,还未获悉此判决结果,也没听说过“白中兴是主使人”等说法。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的一份2012年12月5日上午朱子健与一位媒体记者的对话录音显示,朱子健承认白中兴为信访局工作人员,但非领导,“在驻京办最长待过几个月”。此外,朱子健在录音中称此前并不认识王高伟等人,也不知道白中兴与王高伟是什么关系。关于王高伟去久敬庄“接人”一事,朱子健表示“要去核实”。“一切等审判后,案情更加明朗后,再做调查处理。”朱子健在录音中称。
5日,记者持续拨打白中兴的手机,但其手机已处于停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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