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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海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张其天

2011-04-14 0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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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5名高级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课教师,1名体校教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素质和相关专业技能,身心健康。
  4、报考中学教师须是高中起点正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须是正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高职专业课教师须是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
  5、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须是山东省生源,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须是烟台市生源,专科学历毕业生须是海阳市生源。报考高职专业课教师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6、报考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除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不限专业外,报考其它岗位教师的人员所学专业要与所报学科相同。语文专业普通话需达到二级甲等,其他专业普通话需达到二级乙等。
  中小学教师报考的,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近五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违纪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海阳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并根据专业将核减指标调剂到报考比例高的学科。被核减的招聘岗位报考者符合调剂的新岗位招聘条件的,可参加新调剂岗位的招考,符合加分条件的可享受加分政策。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人员,聘用后根据个人所学专业、特长和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统一分配岗位(研究生学历安排市直学校,其它安排到乡镇学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9日至13日。报名地点设在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阳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教师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考务费8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需出具身份证、学历层次及专业证明(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要注明师范类)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往届毕业生需出具学历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已就业或已签就业协议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毕业生须提交:省优秀毕业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招考工作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选资格。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四、考试、体检和考核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科,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按4:6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事政治等与教学实践有关的内容。考生于5月20日到海阳市教育体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烟台市生源参加山东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统一招募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按最高加分计,不重复加分。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及加分政策。
  笔试结束后,报考中小学教师的按学科招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报考高职专业课教师的按学科招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笔试总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进入试讲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需交纳试讲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考务费。笔试成绩在海阳市人事人才网和海阳市教体局网站公布。
  2、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中小学教师的面试采用课堂试讲的方式,报考中学教师的试讲现行高中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试讲现行初中教材。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试讲成绩100分,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试讲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如果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且影响聘用的,以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中教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报考高职专业课教师和体校教练的面试内容、方法和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特困生体检费由招聘单位负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政审考核。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五、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海阳人事人才网和海阳市教体局网站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海阳市教体局同符合条件的人员签约(2010、2011年省内毕业生要实行网上签约)。聘用手续拟定于8月份办理,毕业生报到后,对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人事档案、已就业人员与原单位解约证明审查无误后进行聘用,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535-32275600535-3222019
  监督电话:0535-3223393

                          《海阳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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