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师。
一、招聘职位及专业
公开招聘4名教师,具体专业为:哲学、党建、经济管理、行政管理。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三)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四)具有本专业全国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五)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适应党校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六)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专业的职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10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至2009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中共烟台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ytdxzzc@163.com,并电话告知我校组织处。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至6月13日。联系电话:(0535)6682410;(0535)6682404。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本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6人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烟台市委党校网站(http://ytdx.yantai.gov.cn或http://www.ytdx.com.cn)“公告栏”。
3、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于6月22日前登录烟台市委党校网站查看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时需由初审合格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党员证明信、《中共烟台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参加资格审查。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0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由烟台市委党校发给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基础理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取前6名进入试讲范围。参加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进入试讲范围人员名单公布在烟台市委党校网站。(三)试讲(试讲时间另行通知)试讲分自选专业题目和指定专业题目试讲两部分。
1、自选专业题目试讲采用课件教学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50分钟。
2、指定专业题目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由评委按项目进行打分,自选题目占70%,指定题目占30%,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当场公布试讲人员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试讲成绩(笔试成绩不带入),确定每一职位前2名作为考核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试讲成绩依次递补。党校将根据试讲成绩、学历、科研成果、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1名应聘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核人选中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委党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共烟台市委党校校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按规定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烟台市委党校教师的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其他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简章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书籍,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本简章由中共烟台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