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再现钉子户拦路
来源:中新网 编辑: 2012-12-01 10:05:00
费三元
图为:陶普神的母亲在挑水。金云国摄
陶普神告诉记者,2002年与椒江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拆迁协议时,管委会答应给予8.4万多元拆迁费,但他只拿到7万元。这7万元根本不够重新建房,于是他就把钱退了回去,并向管委会提出给予宅基地补偿的要求。
对于这个说法,台州经济开发区拆迁办倪主任给予否定。倪主任说,2001年管委会与之达成拆迁协议,陶普神全额取走了8.49万元赔付款。到了2007年,对方又单方面撕毁约定,退还了赔付款,但政府又主动将钱款打回其个人账户了。
“我们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但全村这么多住户都是按照这个标准,不可能满足个人的某些意见。”倪主任表示,在这件事情上,拆迁办以人为本,考虑到两个老人年纪比较大,没有强制拆迁。
关于网上所说“断水断电”一事,倪主任说已经核实过,因为该村本身比较落后,本来就没有通自来水,现在的饮用水是开发后管委会送进去的,所以不存在断水断电的说法。
从2001年到2012年,这幢民房已经当了10年“钉子户”。倪主任说,因为这一家不愿搬迁,对周边市民出行造成了许多不便。幸而政府路网建设比较完善,目前北面出行问题不大,只是南面出行有些阻碍。
然而,陶普神也有自己的说法。“我也不想这样,这么多年了,他们都(台州经济开发区拆迁办)不跟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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