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起诉邹恒甫
来源:中新网 编辑: 2012-09-01 08:58:00
费三元
声明指出,自8月21日邹恒甫微博发出涉及北京大学的内容之后,北京大学高度重视,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严肃认真调查核实,并以最大耐心期待邹恒甫提供具体证据。时至今日,邹恒甫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其言行前后矛盾、出尔反尔、表里不一。
声明称,我们认为,这一罕见的恶劣事件严重损害了北京大学的声誉和教师队伍的形象,严重践踏了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和教授们的尊严,严重伤害了北京大学师生员工和校友们的感情,也伤及了梦桃源餐厅的无辜员工。
声明指出,我们认为,十一天以来,邹恒甫歪曲事实、蒙蔽真相,欺骗隐身、误导舆论,转移视线、混淆视听。这种无视法律、愚弄公众的拙劣行径,不仅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而且破坏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决不能容忍的。
声明进一步指出,我们认为,反观事态的发展过程,邹恒甫的表现越来越成为一场“闹剧”,继续期望他提供所谓“证据”来全面彻底查清事件真相,不仅不切实际,而且毫无意义。
为此,北京大学授权新闻中心,特发布声明如下:
1.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于本日递交法院。
2.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相关工作正式进入法律程序。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对此事件做出进一步回应。
3.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一如既往欢迎社会各界(包括邹恒甫)继续以负责任的态度依法依规反映问题。
4.正告仍在侵害北京大学声誉的其他个人或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声明称,我们希望,司法机关尽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判决,还事实以真相,还北大以声誉,还网络以秩序,还社会以公道,还受害者以清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