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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因岳父索要18万元彩礼钱 终将其砍伤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编辑:胡昌辉

2011-05-10 0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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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决蔡某文父子犯故意伤害罪,蔡某文获刑两年,其父蔡某辉获刑三年三个月

  为了讨要结婚彩礼钱,亲家竟然变成了冤家。30岁的蔡某文离婚后,网恋认识了25岁的同乡姚某娟。不顾父亲的反对,姚某娟选择了和蔡某文私奔。结婚后,两人来到东莞樟木头镇打工。

  姚某娟的父亲姚某辉向男方提出要收18万元的巨额彩礼钱,否则就要“棒打鸳鸯”。而蔡某文只答应给7万元彩礼,并先支付4万元。姚某辉拒绝了男方的提议,坚决要带女儿回家。蔡某文和父亲蔡某辉持水果刀将姚某辉和其大女婿连某砍伤。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某文父子犯故意伤害罪,蔡某文获刑两年,蔡某辉获刑三年三个月。一段姻缘最终以悲剧收场。

  文\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钟紫蔚

  “网恋”生情:

  “80后”女子与男友私奔

  这出家庭悲剧的男主角名叫蔡某文,他是福建龙海市石码镇人氏,今年30岁,蔡某文曾经结过一次婚,最终因感情破裂选择了与妻子离婚。故事的女主角名叫姚某娟,今年25岁,她是福建龙海市紫泥镇人。

  “80后”的姚某娟与蔡某文网上认识后相恋,随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然而,姚某娟的父亲姚某辉得知女儿的恋情后,他认为蔡某文离过一次婚,配不上自己的女儿,坚决反对女儿和蔡某文结婚。姚某娟不顾父亲的反对,选择了和蔡某文私奔。

  2009年8月,她从家里拿了身份证件,和蔡某文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随后两人来到东莞樟木头镇打工,过起了双宿双栖的日子。

  姚某辉眼见木已成舟,也就默认了这门亲事,但是他向蔡某文及其家人讨要起了彩礼钱。他发话说,不给彩礼钱,这门亲事还是成不了。

  岳父发话:

  索要18万元巨额礼金

  蔡某文与姚某娟两人结婚后,双方家长因为礼金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发生矛盾。按照男方蔡某文的说法,姚某辉向他索要18万元彩礼钱,但他表示自己没有这么多钱,最终答应拿出7万元给姚某辉。后来,蔡某文又提出,他手头上只有4万元,剩下的3万元慢慢再给。

  而姚某辉又是另外一番说词,他向警方提供笔录称,蔡某文答应好的给7万元,但最后却只给了4万元。姚某辉称,蔡某文违背了承诺,他坚决要把女儿带回家。

  2009年11月19日,姚某娟的父亲姚某辉和姚某娟的姐夫连某一起从福建来到东莞樟木头镇,姚某辉此行是为了讨要彩礼钱。

  在蔡某文的出租屋里,两家人坐下来谈了很久,最终还是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谈判无果:

  女婿拔刀砍伤岳父

  2009年11月19日中午,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姚某娟提议两家人一起出去吃饭。姚某娟和父亲姚某辉及姐夫连某先下了楼,在楼梯间等蔡某文父子下楼。事后,姚某辉向警方说,他们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蔡某文和父亲蔡某辉就从楼上冲下来,劈头盖脸向他们打来。

  双方打斗过程中,蔡某辉使用事先准备的电击棒对连某进行电击,连某将电击棒打落在地。随后,蔡某辉又拿出一把水果刀将连某的脸部砍伤,蔡某辉也被连某打伤。而蔡某文则拿着水果刀把岳父姚某辉砍伤,姚某娟因上前劝架也被蔡某文误砍致伤,蔡某文在和姚某娟争夺水果刀过程中也被划伤。

  打斗发生后,蔡某文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把蔡某文带回调查,并主持双方调解。因调解无果,公安机关于2009年11月28日将蔡某文及蔡某辉抓获归案。

  法官断案:

  犯故意伤害罪父子获刑

  经法医鉴定,姚某娟的姐夫连某受重伤,姚某辉受轻伤,蔡某文及其父亲蔡某辉均受轻微伤。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蔡某辉、蔡某文父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称,鉴于该案是由于婚姻纠纷引起,被害人姚某辉和连某也存在有一定的过错。另外,蔡某文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蔡某辉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蔡某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蔡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此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院判决蔡某文父子赔偿姚某辉等人损失52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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