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最近购买了一台21英寸长虹电视,购买时商家说是在搞特价。然而王先生买回家使用了刚一周,电视屏幕就开始不清楚。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才答应给王先生免费维修电视。 王先生最近在招远市辛庄镇某家电商场看到商家搞特价,其中长虹电视机优惠很大,他便以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21英寸的。然而电视买回家刚一周时间,就出现了屏幕不清楚、画面模糊的问题。 王先生专门找来维修人员查看,经维修人员检查发现,是电视本身质量有问题。王先生随后要求商家维修或者给换货。商家对此却说,王先生购买的电视是特价商品,购买时已经做出说明,特价商品不保修,拒不承担“三包”责任。 王先生与商家多次协商未果,于是来到招远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发现情况属实。工商人员指出了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的过错。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商家给王先生免费维修电视。 衣学红 徐国红 秦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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