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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315专题质量报告

3.15十大申诉案例之九 加汤过程烫伤客人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张雪松

2011-03-13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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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烟台3月13日讯 (通讯员 林吉杰 记者 张雪松) 2010年“十一”期间,冯先生一家人在蓬莱某火锅店就餐,餐间加火锅汤的过程中,服务员不小心将汤倒在了桌子上,溅出来的热汤烫伤了冯先生的胳膊。

    火锅店老板立即将冯先生送往医院,经医院初步诊断,冯先生为轻度烫伤。疗养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680元,冯先生要求火锅店承担医疗费,并赔偿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500元,但火锅店老板对赔偿一事置之不理,于是,消费者向12315申诉。

    12315工作人员认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冯先生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火锅店服务员为其加汤过程中烫伤消费者,已构成了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的权利。据调查,此案属火锅店服务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经营者应承担主要责任,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均属因火锅店员责任引发的直接损失。最后,火锅店老板赔偿消费者医疗费680元,误工费500元,共计118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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