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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315专题质量报告

3.15十大申诉案例之八 付定金买家具纠纷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张雪松

2011-03-13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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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烟台3月13日讯 (通讯员 林吉杰 记者 张雪松) 2010年4月20日,王女士在莱州市土山镇某家具店定制了一套厨柜,价款为2580元。双方商定,消费者当场支付定金500元,取货时付清余款。

    同时,双方将价格、尺寸等内容都在定金单据上进行了注明,并写明:提货时价格以定金单上约定的价格为准,无论市场价格涨落,原定价格都不得变动。但当消费者按照约定时间去提货时,商家说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这套橱柜的市场价已经不止2580元,打算单方面解除交易,将定金退还给王女士。王女士认为不合理,多次与商家交涉未果,遂向12315申诉。

12315接诉后,立即联系家具店老板前来处理。工作人员认为,在本案中,消费者与家具店依法签订了消费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受到法律保护,不仅对消费者有约束力,对家具店同样具有约束力。

    当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消费者单方面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家具店不履行约定,要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家具店要承担违约责任,应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最后,家具店老板认识到自己差点违反法律,只得继续履行约定,为消费者按期打造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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