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

              用户: 密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会员  健康  理财  旅游  教育  校园  职场  文化  房产  汽车  公告栏  曝光台  窝 窝 团

烟台  社区  山东  百态  环球  经济  体育  科普  文明  评论  彩票  手机报  帮帮团  手机杂志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当前位置:315专题质量报告

3.15十大申诉案例之三 未成年人购物问题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张雪松

2011-03-13 15:20:00

烟台移动手机报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每月资费仅三元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大众网烟台3月13日讯 (通讯员 林吉杰 记者 张雪松) 2010年2月8日,家住招远的消费者孙女士向12315申诉,称其刚刚13岁的孩子在家里偷了1000元钱,到村里的手机店花了750元买了一部新手机。后孙女士发现家里丢了钱,才得知孩子偷钱买手机的事,遂带孩子来到手机店,要求无条件退货,但销售商不予理睬。

    12315工作人员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孙女士的孩子刚刚13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自主购买手机、家电、首饰等贵重商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若其监护人不认可,则合同无效。本案中,孙女士孩子购买的手机不是其日常所需,系贵重物品,且孙女士不认可,故此购买行为应视为无效,孙女士提出退货是有法可依的。因所购手机被孩子玩耍后有较大程度损坏,最终销售商扣除了150元的折旧费,退还消费者600元,孙女士表示满意。

    在此,12315提醒广大手机经销商,对无监护人陪同的青少年消费者,不应随意与其交易,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线

 

6

0

1

6

6

8

8

烟台 烟台新闻 烟台大众网 中国烟台 烟台新闻网 烟台综合门户网站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主办 E-mail : ytnews@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