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3月12日讯 (通讯员 姜黎明 记者 张雪松) 2009年烟台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396起,处结4266起,处结率达到97%,挽回经济损失515.8万元,接收咨询电话65134人次。商品质量投诉主要涉及手机、服装鞋帽、家电及电子产品;服务方面的投诉则集中在洗染服务等方面。
手机投诉仍居榜首。手机的投诉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第一大热点。主要表现在:随着手机的普及和销售量的居高不下,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主要集中在手机通话质量差、经常无法正常收发信息、自动关机、按键失灵、液晶不显示、翻盖断裂、电池待机时间短、掉漆、信号不稳定、死机,“三包”履行难、责任鉴定难、售后服务人员素质低、不能准确判断故障、维修时乱收费、维修质量等问题上。同时,山寨机的出现,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在购买时只看重价格,不注重质量,导致出现问题的时候无法按照手机“三包”规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大商场或专柜,一定要索取发票、信誉卡,核对手机串码与包装、手机内部商品标帖所标注的是否一致,核对手机附件是否齐全;维修手机时,应要求开具正式维修凭证,明确手机所存在的问题,并妥善保管;使用手机过程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到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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