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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司法局:工作亮点纷呈 打造和谐家园

来源:烟台日报   编辑:   2017-09-22 09:52:00   作者:

  “法德共进”,开创普法新模式;“法律管家”,为村居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医调“烟台模式”,将医疗纠纷引入法治轨道……5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纷呈,品牌迭出。正是这一个个品牌、亮点,构筑起港城烟台这块“平安高地”和“和谐家园”的坚实根基。

  “法德共进”培植法治理念

  “过去的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德共进’工作为创新载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德共进”,引领着我市在法治建设中不断前进,迎来一个又一个惊喜:先后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和全国“六五”普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成为全国首批“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先后有7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县市区和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62个单位和个人被评为全国、全省“六五”普法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法德共进”工作是市司法局从2013年开始探索建立以“讲、评、建”为主要做法的普法新模式。“讲”,就是打造法德讲堂,面向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广泛建立法德讲堂。目前全市共设立法德讲堂7539个,开展法德宣讲活动10万余次。“评”,就是设立法德共促会,面向乡村、社区成立法德共促会。目前全市80%的村庄和社区成立法德共促会,先后评判调处矛盾纠纷16443起。“建”,就是建设法德文化阵地。全市有19个单位分获“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称号。2016年,“法德共进”经验写进了全省“七五”普法规划。

  市司法局着力提升法治文化宣传效果,连续举办了四届全市法治文艺汇演,共推出精品法治文艺节目70多个。每年3月份,组织开展“法德共进”主题宣传月活动。建立“送法面对面”制度,每个月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到农村社区、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区域开展法治宣传,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更多基层群众。

  依法治理工作也得到全面推进。市司法局制定了《烟台市关于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推行公务人员网上普法考试工作,每年组织4万多名公务人员参加考试。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覆盖率达100%。此外,还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已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超过50%。

  服务保障平安烟台建设

  从监所管理“文化育人”工程到社区服刑管理“三化”机制,从医疗纠纷调处保险赔付的“烟台模式”到律师参与代理申诉,过去的5年里,市司法局坚持将服务保障平安烟台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烟台监狱狠抓“监狱分级、罪犯分类”管理,全面实施“文化育人”工程,每年开展大型主题帮教,推动社会帮教向更深层次发展。烟台监狱连续18年实现了无罪犯脱逃、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市戒毒所全面推行“三六三”戒毒模式,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系统连续多年实现“零报警”。大力实施国学·齐鲁文化入心等“四大工程”,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达100%。

  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更加规范。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信息化情感化建设的意见》,形成了烟台社区矫正“一制三化”模式。一制,即形成了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多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方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联动协作机制。三化,即以信息化管理为引领、情感化帮教为核心、规范化建设为保障的工作体系。每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两类”人员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两类”人员教育管控水平不断提升。在各县市区普遍建立社区矫正中心,招远市司法局代表我市承接了全省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推动建立社区矫正帮扶基地建设,加大社区服刑人员技能培训力度,情感化建设不断加强。推进县市区矫正中心接入公安“天网”监管系统信号,在司法所普遍配备人脸识别系统、执法记录仪等先进设备,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烟台已成为全省再犯罪率最低的地市之一。

  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突出抓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医疗纠纷调处保险赔付的“烟台模式”,在国家级、省级人民调解刊物上进行了刊发宣传,还在第八届海峡论坛·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会上进行发言。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7164个,人民调解员20621名,5年来,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1.2亿余件,成功率达98%以上,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律师参与化解矛盾效果明显。2015年,选派1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家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30名资深骨干律师到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全面展开。2016年,完成了市公安、检察系统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值班律师入驻工作。两年来,律师值班窗口共接待群众2950余人次,解答咨询2230余次,接处申诉案件1459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诉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律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为全市200个重点项目实施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法律管家”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共59960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546件———一连串的数据,正是过去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的最好证明。

  市司法局组建律师团队为全市经济大局服务。2013年至今,先后组建了“蓝黄律师服务团”,“东部新区律师服务团”,引领律师为重点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开展“律师牵手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台企台胞”和“千名律师服务千家中小微企业”等活动,引导律师一对一为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帮扶。今年6月,在全市开展“法治护航”五全服务行动,为全市200个重点项目实施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全市公证行业先后参与火车站、机场等重大项目政府投标公证,五年来办理政府采购、土地挂牌、公路建设等现场监督、招投标公证3万余次,涉及金额百亿元。始终把公证质量建设作为公证工作核心紧抓不放,全省公证质量检查连续5年全省前3名。

  着力为保障民生提供法律服务。2013年,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推行以“法律管家”为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去年以来,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法律管家”模式。目前,全市建立镇(街)“法律管家”服务团144个,建成比例达88.3%,建立村(社区)“法律管家”工作室4999个,建成比例达75.4%。各县市区均开通了“12348”热线,使得群众拥有“空中的法律顾问”。建立了全市“法治地图”,在水母网等开设“法律管家”版块,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5年来,“法律管家”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共59960件次。

  着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013年率先在全省将各类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服务,截至目前,已为80多个家庭困难的申请人提供了免费司法鉴定法律援助。2014年起,在全市开展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2015年4月,取消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将经济困难标准提升到低保标准的2倍,让法律援助制度惠及更多低收入群体。在航院、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戒毒所等单位相继成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航院工作站、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站点机构,无缝对接做好特殊人群维权工作。坚持每年举办“农民工讨薪”、“助残月”、“敬老月”、“妇女维权周”、“法律援助进军(警)营”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五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54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

  党建引领打造过硬队伍

  新形势下,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筑牢基层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保障。

  5年来,市司法局加强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开展“党旗飘扬·法治先锋”活动,通过党建引领,推进律师行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带动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改进作风建设,市县两级联动开展“送法面对面”活动,接触群众1.3万人次,直接服务4000余人次,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系统先后涌现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杨希勇、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孟志义、李兴刚,全省“最美调解员”沙守芳等一大批先进典型,200余名同志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015年,市司法局首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殊荣,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科学发展杰出贡献奖,被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和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5年来,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得到加强,顺利完成劳教制度改革,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建立起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励、惩戒退出机制。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涉及律师、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方面的6个改革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5年来,基层基础工作提档升级。2013年印发《烟台市司法行政“强基固本”三年规划》,2015年印发《烟台市司法行政“强基固本”第二个三年规划》,有力推动了基层工作提档升级。全市新建司法所51个,改造、扩建司法所22个。全市160个司法所全部实现司法行政信息化终端并机联网,全部连接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终端。全市司法所标识规范化达标率100%。目前,全市160个司法所中,62个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栖霞市司法局桃村司法所、蓬莱市司法局大辛店司法所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先进司法所”,司法所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YMG记者 苗春雷 通讯员 于跃 刘桐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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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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