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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人民医院先诊疗后付费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7-08 19:00:00   作者:

  “听说咱们医院有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就是说可以先看病后付钱吗?什么样的病人符合这种政策呢?”今天上午,蓬莱市人民医院院长姜宏伟做客院长在线,在有问必答环节,网友就“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对此,姜院长介绍,为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治疗,蓬莱市人民医院在烟台市二级医院中率先推行了“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服务模式。目前蓬莱市市已有3000多名患者享受了这一优惠服务,极大方便了广大群众就医就诊。

  “凡是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的患者,均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无姓名、无地址、无陪人的‘三无人员’、病情危重需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患者也可享受此优惠服务。”姜院长介绍,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但必须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将本人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交住院处保管。

  “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及民政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费用结清后,住院处会及时归还患者的有关证件。”姜院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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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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