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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B 组:选手须准备4首曲目(原文原调);曲目明细详见下述要求:
1.一首室内乐咏叹调,或者一首艺术歌曲(Lied/lirica/chanson);
2.三首附加的歌剧咏叹调,由选手自由选择。
初赛:2019年3月29日,10:00am - 1:00pm和4:00pm - 9:00pm
选手须演唱两首自选曲目:
1)一首室内乐咏叹调,或一首艺术歌曲(Lied/lirica/chanson);
2)报名表中填写的歌剧咏叹调中的一首。
半决赛:2019年3月31日,10:00am - 1:00pm和4:00pm - 9:00pm
选手须演唱提交曲目中的另外两首咏叹调。
决赛:2019年4月2日7:30pm
选手演唱第四首歌剧咏叹调,外加一首跟评委协商后的曲目。
备注:
1.所有歌曲均需背谱演唱;
2.组委会将提供钢琴伴奏。选手也可以自带钢琴伴奏,费用自理。每伦比赛前选手可以和伴奏者合练;
3.除决赛外,其他轮次比赛不对外开放。
比赛规则:
1.请仔细阅读并完成报名表的填写;报名表务必完整精确;
2.信息不全或者信息失真的报名表组委会不予接受;
3.一经提交报名表,即视为同意本次比赛全部的规章制度;
4.超过规定年龄的参赛选手组委会不予受理;
5.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6.报名截止后,所有的参赛曲目均不允许更改;
7.组委会有权根据选手提交的个人简历、报名资料,以及其参赛表现,选拔参赛选手;
8.比赛申请完成后,不得进行替换或编辑;
9.组委会会对选手递交的所有报名资料,仅用于比赛期间的各项事宜所有,并受到个人隐私法保护;
10.对组委会形象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或者未能遵守组委会指示的选手,将被无条件取消参赛资格;
11.组委会有权对公告做出任何必要的改变,以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12.选手的表演无需达到规定的最大时长,评委有权打断选手的表演;
13.比赛期间,组委会不对选手私人物品及选手本人负责,如果物品及材料丢失,选手自己承担后果;
14.除决赛外,其他轮次比赛不对外开放;
15.对于第一组选手:在过去四年内(包括2015年),任何一个欧洲的国际比赛中的一等奖获得者可以 第一轮免赛。其必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6.选手需于2019年3月25日17:00pm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秘书办公室参加比赛抽号;
17.通过抽号决定的比赛顺序适用于全程各轮比赛;
18.排练和正式演出期间,选手须递交给评委数份参赛乐谱副本,供其参考;
19.组委会取消比赛,其他任何情况,均不予退还报名费;
20.参赛选手需背谱演唱所有参赛曲目;
21.评委由国际杰出的音乐艺术家和音乐教授团队组成;
22.评委的评审结果是最终的,不容置疑;
23.评委有权终止选手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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