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霞
责任编辑:孙国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霞 烟台报道
近年来,招远市围绕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全面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四证齐发”审批模式,将项目“等地期”变为“加速期”,实现审批服务再提速,助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聚焦重点产业项目 建立服务企业新机制
招远市以82个市级重点项目为服务对象,组织招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引责任单位、项目单位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议,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根据企业性质、项目定位、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等,探讨项目是否符合“拿地即开工”“四证齐发”条件,为符合条件的项目讲解“四证齐发”政策,并在项目单位自愿的前提下实施“四证齐发”审批模式。
推行“重点企业专人服务”模式。为招远市重点企业提供高效、便捷、贴心的服务,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要职责,从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内部和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服队伍,为重点企业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服务,专服员上情下达“联络员”、项目审批“代办员”、难题破解“协调员”、企业动态“信息员”,“四个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开展“项目一线练”上门审批服务模式。从招远市各审批部门抽调业务专家组成“智囊团”,按照“有求必应 无事不扰”的原则为项目单位提供上门审批服务,现场指导企业准备材料、填写表格,能现场办结的坚决现场审批办结。
重塑项目审批流程 优化精简审批环节
施工图“容缺受理”。招远市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容缺受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在项目单位取得“施工图审查受理回执”后,即可实现图审合格证容缺办理施工许可。
质检、安监“并联办理”。招远市将质检和安监手续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将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合并办理多图联审,针对市级重点项目,将质检、安监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不再和施工许可办理挂钩。
资金落实“告知承诺”。招远市对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有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等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做出符合条件的承诺,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即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探索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招远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顺序,将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拆分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及“主体工程”两个阶段,项目单位可根据规划手续的办理情况自主选择分两个阶段或一个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若选择分两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办理“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申请材料在上一阶段已经提交且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交。
“用地方式”充分细化。招远市市级重点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所需要的土地手续不再仅限于不动产权证,而是可以从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任选一项作为土地手续。
免办“市政设施类审批”手续。招远市对列入“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中免办规划手续的老旧小区改造和地下自来水管线改造需要占用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及城市绿地的工程开通绿色通道,免除办理市政设施类审批手续,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优化实施方案 确保项目“拿地即开工”
根据招远市实际,印发《招远市“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实施方案》。将招远市各审批部门联成一张网,优化审批流程,使“拿地即开工”“四证齐发”模式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重置体系、再造流程使项目多个环节同时起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改变了之前一个部门审批结束再交给另一个部门接着走的“接力跑”审批程序。招远市通过提前介入、批前辅导、并联审批、联合会商等一系列的服务“组合拳”将项目单位“等地期”变为“加速期”,为企业压缩开工时间60日。截止目前,招远市已有8个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四证齐发”审批模式。
下一步,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加强“拿地即开工”“四证齐发”审批模式的宣传推广力度和服务力度,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优化招远市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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