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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启动省内机动车无委托检验便民政策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6-16 19:06: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6月16日讯 (通讯员 苏丹 孙菁 记者 王瑜) “以后不用再专门为了审车往济南跑了,太方便了。”6月16日上午,来自济南市的车主小赵在招远市车管所拿到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小赵介绍说,自己2001年大学毕业后嫁到了招远,父母随后也搬了过来,可是车是早些年在济南买的,所以多年来审车不是跑回济南,就是得麻烦别人到济南车管部门开委托书,很是麻烦,前几天看到网上说可以异地审车,就打电话问了招远车管所,听说16日开始启动异地无委托检验,她就早早来到业务大厅。上午10时,小赵办完所有审验程序,顺利拿到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为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招远市车管所于6月16日正式启动机动车异地无委托检验工作。6月16日以后,山东省内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其他在用机动车,车辆所有人可以选择在全省任一家具备条件的安检机构进行检验,并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并且可持检验合格报告到检验地车管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极大的方便群众,尤其是像小赵这样车辆长期在外地使用的群众,将避免因机动车年审而产生的运输费用和时间耗费,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便利、得到实惠。

  需要注意的是,在异地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机动车涉及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对行驶证副页检验记录签注已满的,应先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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