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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交警扎实做好春季农用车交通安全管理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3-03 19:14:00

  大众网烟台3月3日讯 (通讯员 张国忠 张潇文 记者 王瑜) 为切实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持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招远交警大队结合“迅雷201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立足辖区实际,扩宽管控覆盖面,浓厚教育宣传度,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违法规律,科学调整部署,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春季农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突出乡镇政府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中队在整治行动前积极会同各乡镇政府,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村干部、路长的作用,保障乡村道路必要的管控力量,要求每个行政村与农用车农户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以设立交通安全流动服务站、交通安全流动咨询站、举行村民茶话会等形式,积极组织村组干部、机动车车主、驾驶员就近举行交通安全报告会,通报近期农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结合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开展现场教育,现场说法,打消少数车主和驾驶员的侥幸心理,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交通事故对社会、对家庭造成的巨大危害,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期间,大队共组织签订安全责任状700余份,组织安全报告会4次。  

  突出源头管理,全面开展排查。大队全面加强源头管理举措,发挥职能优势,严把第一道安全防线。各乡镇中队积极组织民警、协勤员及农村交通安全联络员进一步摸清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底数,建立台帐逐一登记。对于未办理牌证的,由村治安主任动员和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办牌办证。结合“大走访”活动,将典型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的光盘、宣传资料发至各行政村村委,组织警力对农村车辆开展排查,做到排查、宣传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大队领导来到黄水路泉山路口,实地调研现场路口交通状况。查看了该路口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行人数量,道路通行情况及路口盲区状态,听取了路口负责人对该路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详细汇报,要求及时与上级部门、政府做好沟通工作,最短时间内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以压事故、保畅通为第一要务,加强路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突出路面管控,严查重点违法。各乡镇中队以辖区道路为主战场,在日常巡逻执勤中,加强对农用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违法载人及车辆未检验、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等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加强对金城路玲珑路口、206国道辛林路口、黄水路玲珑路口、文三线邵家路口、海莱路黄招路口、文三线蓬水路口等重点路口的监管力度,加大道路管控覆盖面,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针对农民群众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的特点,重点在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主干道路交叉路口、乡村路口等,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现象查纠力度,严管重罚,决不手软,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农用车违法载人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截至3月2日,大队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警车200余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0余起,其中农用车、三轮汽车等低速车辆载人20余起,无牌无证3起,不戴安全头盔70余起。期间,大队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农用车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警力部署、措施落实、执法规范等方面进行实时督导,并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对各条路段的农用车管理效果进行考核,对查处的各类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统计排名,切实提高执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突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大队以深入开展“迅雷201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图册、摆放交通事故展板、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农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意义以及涉牌涉证、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声势和氛围。同时,深入驾驶员、村民、学生中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辐射面,营造了辖区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努力增强广大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使农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载人运输车辆,遏制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3月2日,招远交警大队共发放各类交通宣传资料4500余份,悬挂横幅13条。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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