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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法院法官巧出谋 化解纠纷获锦旗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7-11-20 10:08:00   作者:

当事人为隋法官送来锦旗

    大众网烟台11月20日讯 (通讯员 王迪 记者 李广圣) “谢谢隋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劳心劳力,也感谢贵院培养了像隋法官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法官!送锦旗只是一点小小的心意,真是太谢谢隋法官了!”11月15日上午,牟平区法院刚刚开始工作,案件中的当事人已经拿着锦旗来到法院。将一面印有“办利民之事,怀爱民之心”的锦旗亲手送到法官的手中,表达了他们对法官在这起继承纠纷案件中倾力调解、努力化解当事人矛盾的感激之情。

    2011年11月时,广某和孙某俩人登记再婚。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广某在2016年2月因病去世。而在广某去世时,留下了一套房子,广某的母亲黄某和广某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小广因此想要继承这套房子。便与孙某双方私下协商,结果协商不成。无奈黄某以及小广只能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小广和黄某继承广某的房屋。

    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充分了解案情的全部始末,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其他居所,双方要求房屋居住的意愿都很强烈,且双方当事人系婆媳母女关系,平时相处关系也算融洽,对簿公堂不仅无法化解矛盾,还会引起更大的家庭问题,便想通过调解化解这起纠纷。于是,隋法官开始耐心的对双方进行劝解,先后从法律规定、案件的具体情况、达成谅解协议的好处等方面对双方进行了释明,希望他们可以互相谅解。同时为了彻底化解矛盾,隋法官还提出了房屋使用方案:原告与被告可在房屋内共同居住,客厅和储存间由原告老黄和小广居住使用,房屋正房西面一间由孙某居住使用。厨房、卫生间、洗澡间及院落由双方共同使用。双方共同使用的空间,在居住使用期间均不能乱搭乱建。“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继承纠纷最终圆满解决,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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