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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市民为法官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7-09-16 17:54:00   作者:

市民委托律师向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大众网烟台9月16日讯 (通讯员 王迪 记者 李广圣) 一面写着“洞若观火,明察秋毫”的锦旗,一件看似平常的案件,却道出故事背后当事人的感激与法官的经验老道。

  2017年3月,王某(化名)带着一张2015年9月12日出具的2000元的定金单将杨某(化名)起诉至牟平法院,以逾期未交付装修材料为由要求杨某双倍返还定金。在法官联系到杨某之后,杨某向法官解释说定金单上订购的木门、套等材料,实际为王某的外甥小林(化名)订购,王某因认识杨某,所以带着小林来到杨某这里购买装修材料,并且所购买材料早已交付给小林。然而,为何定金单“购货单位”一栏写着王某的名字,为何材料交付后没有收回定金单,杨某却始终说不清道不明,只是一再表示自己很冤枉。法官助理尝试给王某与杨某双方做调解,杨某的代理律师也认为此事有嘴说不清,想认了这张单赔偿王某2000元,然而王某及其代理律师始终坚持双倍返还,调解只得作罢。

   案件交到于法官手中后,他根据法官助理提交的报告,发现此案双方的争议点不是赔多少,而是这张定金单的真伪,如何鉴别谁在说谎,这让人很头疼。联系到王某,王某表示此定金单是自己为装修房子订购成品门、套等材料所交,定金单上所写无疑,与外甥小林所购是两码事。此后,于法官又根据杨某的叙述,查到杨某在2016年与原告王某的外甥小林打了一场官司,要求小林付清订购尾款。在仔细阅读调解协议后,于法官发现双方调解后的金额计算恰巧依据的是 “购货清单-(减)定金2000元”。于法官联系到被告杨某,要求杨某将“定金单订购的产品实际系王某外甥所购”这一主张的相关证据提交。杨某想不出有什么证据,只能反复解释,却在这反复的言语当中,被于俊峰听出了关键。

   2017年4月,庭审现场中,于法官就当初在杨某混乱的解释中所听到的交付清单一事仔细询问,并要求杨某提交了此清单,查明杨某在给王某外甥小林交付材料时,有多次是由王某代收,交付时间与王某所持定金单约定时间相符合,似乎论证了杨某的主张。之后,于法官细问了王某房屋的装修情况,却发现王某的房屋至今未做任何装修,王某解释说因在杨某处所定的几扇门、门套未到位而导致其他所有装修工程未进行,以装修最后装门的习惯看,明显不符合常理。于法官至此产生疑问,说谎之人必有漏洞。他与王某和杨某开始了长达半个多小时的反复追问细节,以期发现双方是否存在更多问题。最终,王某在回答问题时,突然说道是自己怀疑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所以又不想要了,这与他所主张的杨某逾期未交付产品前后自相矛盾。

  至此,于法官认定被告在定金收据所载的“成品门、成品套”等物品实际系外甥小林购买,也已经用于小林的房子装修中,该2000元定金在小林与被告结算欠款时已抵作材料款,驳回了王某的诉求。

   作出判决后,王某不服上诉至中院,但并未到庭参加庭审,中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杨某拿到判决后心生感激,在他看来要赔钱了事的官司能得到这样的结果,真是要靠法官的经验和头脑才行。2017年9月13日,她委托代理律师制作了一面锦旗向于法官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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