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税务:开展《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宣讲

2021-05-01 20:27:03 来源:  作者: 曹昱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曹昱 实习生 刘震 烟台报道

  “5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就要试行了,销售库存车发票该怎么开?”“发票开错,但是受票方已经缴税挂牌且抵扣,应该怎么办?”近日,随着新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即将落地实施,莱州市税务局办税厅接到了很多机动车销售企业的咨询。本着群众诉求快速响应的工作原则,莱州市税务局迅速组织辖区内254户机动车销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专题纳税人学堂,为机动车销售行业详细讲解政策变化及操作注意事项,为纳税人打好“预防针”,确保机动车开票不走“弯路”。

  “以前开票总是害怕车辆信息录入错误,经常出现车架号录入有误,耽误客户正常缴税挂牌,新的办法施行后,开票系统能直接读取已购进机动车的车辆电子信息,开票真是又省时又省力。”莱州市弘盛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崔晓燕说。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有误或者发生销售退回,蓝字发票如何收回所有联次一直是困扰机动车销售企业的难题之一,新法实施后,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如:5月31日,张先生在某汽车4S店购买一台新车,取得4S店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侯先生的姓名录入错误,如果在缴纳车辆购置税前发现发票开具错误,张先生应将其所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退回4S店,4S店应按原蓝字发票信息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如果张先生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发现开票有误,应将其所持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注册登记联退回4S店,4S店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今年以来,莱州市税务局聚焦群众诉求,着力解决行业税收疑点、扎实推进税收专家顾问制度,根据企业特点、行业特性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做到税收宣传精准滴灌,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为助力当地企业发展“出硬招”,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送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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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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