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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非法储存销售汽柴油 换8000元罚款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1-21 16:40:00

  大众网烟台1月21日讯 (通讯员 刘明 崔新明 记者 王瑜) 近期,烟台消防支队莱州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莱州市沙河镇陈某海非法储存、销售柴油”,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莱州消防大队孙承强副大队立即带领执法人员会同驻地派出所民警对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现场查证,陈某海缺乏安全意识,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擅自在居民区设置油罐、加油机进行储存、销售柴油、汽油,且未与其它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查证其违法事实属实,并且其违法储存、销售柴油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为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当场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

  经调查取证,查实陈某海在未取得消防安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严重妨害了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大队消防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加油点的油罐区和加油区的器械设施予以查封,并责令业主停产停业,针对陈某海的违法行为,给予其罚款8000元的处罚。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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