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王静 通讯员 宁录刚 烟台报道
自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烟台市蓬莱区城镇燃气专班坚持“处罚是最有力的监管、曝光是最有力的震慑”理念,强化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监管,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案件,现将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蓬莱区城镇燃气专班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立刚馅饼店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的规定,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燃气安全,重在预防。蓬莱区燃气专班在此提醒广大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为了企业自身发展及员工、顾客的安全,请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并规范使用合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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