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查处现场
大众网记者 王静 烟台报道
7月10日2时30分许,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民警巡逻至G18荣乌高速203km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没有打开危险警示灯,也没有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
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发现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并且其仰面躺在车内座位上睡觉,民警不断拍打车窗后才将该驾驶员叫醒。驾驶员醒来后打开车窗,民警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后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该车驾驶员王某当晚与朋友在蓬莱聚餐饮酒,酒后独自驾车驶入G18荣乌高速,准备返回威海家中。行驶途中,酒劲上头、意识逐渐模糊的王某不仅走错了方向,而且不顾危险将车就地停在高速睡起觉来,直到被巡逻民警发现。
经抽血检测鉴定,王某当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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