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86艘小型旅游船舶11月1日起停航

2020-10-30 15:24:4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朱静 通讯员 张科萍 梁新铭 烟台报道

  根据冬季沿海气象海况特点,自11月1日起,蓬莱区20米以下的86艘小型旅游船全部进入季节性禁航期。

  据悉,12客位以下营运小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禁航期;12客位以上、船长20米以下客船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为禁航期。上述范围内的旅游船舶在10月31日前必须全部停止营运。

  停航的旅游船艇将逐一落实存放地点,12客位以下小艇原则上一律吊离海面实行陆地存放,12客位以上船艇由各企业自行确定安全存放地点。对确有困难的,经交通运输部门核准后,由企业负责选定旅游船停泊存放区,并落实专人管理。

停航的旅游船艇

  禁航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禁止游船非法从事海上旅游运输经营活动,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明年开航前,各旅游船经营企业要集中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重点组织学习安全和航运法律法规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服务质量、船员资质要求等,并提前办理企业和旅游船舶年审换证手续,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投入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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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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