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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检察院:创新机制为公诉案件“上保险”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7-11-23 10:45: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11月23日讯(记者 孙毅 通讯员 张琨)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公诉部门每年要承办数量庞大的案件,如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高质量完成?

  蓬莱市检察院的“案件审查第十人”制度就实行了有益探索。今年以来,蓬莱市检察院在全省首推该制度,通过法庭答辩预演等形式,将每一点微小的瑕疵消灭于开庭前。

  重视庭审实质化审查,打造“精密公诉”,建立精细化管理模式……今年以来,蓬莱市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上出台多项创新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11月14日上午,蓬莱检察院两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商某盗窃案件。公诉人讯问、举证质证详略得当,庭审节奏掌握恰到好处,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充分阐述商某在如实供述、退赔等犯罪情节,提出准确合理的量刑建议。

  这一场庭审,案件虽平常无奇,但整个庭审过程却如行云流水般,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处处流露着公诉人的用心。不小看每一起“不起眼”的案件,不放过每一个小问题,这是蓬莱检察院公诉人的日常办案准则,也是蓬莱市检察院对公诉工作创新后的成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面对改革,如何提升办案质量,做好公诉工作?蓬莱市检察院用一系列创新举措做了回答。

  要维护公诉工作生命线,在办案压力巨大的境况下,打造一支精英队伍,抓住日常,握住点滴是关键。在此基础上,蓬莱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出了“案件审查第十人”制度。检察官张琨告诉记者,所谓“第十人”,是一个虚称,主要指代每次在案件讨论时,至少有一人必须从辩护人的角度提出问题,进行法庭答辩预演,大要案出庭前,更是全员参与,充分准备,尽最大努力保证出庭质量,并将办案经验第一时间扩大到每一位公诉人。

  谭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中,谭某因琐事酒后驾车撞击岳某家车库门,之后故意撞倒岳某,并碾压,见公安机关出警,遂驾车逃窜,在逃跑过程中将警车撞坏。乍看上去,该案具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征,但在运用第十人制度讨论时,大家认为仅凭一个罪名不能够全面评价谭某的行为。几名干警分别充当第十人,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通过辩论分析,案情逐渐清晰明朗,最后该案以故意杀人未遂和危险驾驶两个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亦以故意杀人未遂和危险驾驶罪进行判处。

  “‘第十人’制度,让每一起案件都得到了全方位的论证,案件瑕疵得以最大限度的避免,我们公诉人的出庭能力也得到了提升。”干警胡希告诉记者。

  案件质量要保证,前期证据审查是基础。个人精力是有限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保证案件不出现“灯下黑”现象,该院还创新推出了“精密公诉”制度。该院公诉科要求所有案件起诉前,都要进行科室汇报,由其他干警做围观群众,要做的就是—“吐槽”,要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群策群力,碰撞思维,尽最大努力保证每一起案件质量。

  这种每案必“究”的工作模式,促使每位承办人在审查案件时,更加用心、细心,决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绕过任何一个知识盲点。这样的日积月累,使每位公诉人能力都得到明显提高。在今年的烟台公诉人比赛中,参赛的两名干警,分别获得烟台市公诉业务标兵和烟台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据介绍,蓬莱市检察院近期还将就公诉工作开展新一轮的研讨。“新形势对检察机关尤其是公诉人办案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将通过创新机制,培养公诉人规范司法的习惯,打造高素质的公诉队伍,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蓬莱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彦君表示。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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