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人社局发布2021年稳岗返还申领指南

2021-08-30 10:53:3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朱旭健 刘春雁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朱旭健 刘春雁 通讯员 狄鹏勇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1年莱山区稳岗返还申领指南。

  申领指南规定,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其他参保单位)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企业实施。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按照各自2020年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类型确定返还比例。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实施步骤: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上级筛选的符合裁员率、足额缴费12个月、非僵尸企业、非失信企业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会同环保部门把关核实。将《符合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单位名单》中已掌握其对公账户的单位,经公示后直接拨付稳岗补贴到单位对公账户。对于符合补贴发放条件,但不掌握对公账户,无法直接拨付的单位,将通过社保系统端口推送稳岗返还信息,单位对金额确认无误后填报对公账户,莱山区就业中心将分批定期汇总、公示、发放。对于不在筛选名单上的单位,单位认为其符合发放条件的,可进行线下申领,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局复审,复审通过后公示、发放。人力资源公司和劳务派遣企业只能线下申领,莱山区就业中心审核裁员率是否符合要求,并计算返还金额,报市局复审通过后公示、发放。无对公账户的企业,按照现行政策无法申领稳岗补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示网站: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gxqrc.com)。咨询电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培训科6717619。线下受理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一楼,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44-46号窗口。

初审编辑:刘春雁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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