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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山:今后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可同步移送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8-18 17:41: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8月18日讯(通讯员 李华 记者 牟玺陆)近日,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与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启动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根据《实施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时须附电子卷宗光盘,电子卷宗须与纸质卷宗内容保持一致,并经公安法制部门审查后,统一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时,案管中心应当对电子卷宗、电子文本是否齐备进行审查,对于案卷材料、电子卷宗不齐备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送。同时,该意见还对公安机关电子卷宗的制作格式、工作标准、交接手续等问题作了详尽规定。

  同步移送电子卷宗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提升公安、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对于有效缓解案管部门工作压力、切实解决刑事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反复拆卷扫描的问题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该机制也使刑事案件当事人信息查询、律师阅卷和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更加便利,极大提升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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