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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不起诉案件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7-27 17:49:00   作者:

3名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决定案进行监督评议

  大众网烟台7月27日讯(通讯员 李华 记者 牟玺陆) 近日,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在校大学生涉嫌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监督评议,烟台市检察院检委办主任仲梅主持监督评议会。

  莱山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向3名人民监督员详细汇报看案情经过,并在详细了解案情证据和拟作不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后,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证据存在疑惑和法律规定不明之处逐一进行了解答。评议阶段,人民监督员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了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莱山区检察院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3名人民监督员表示,在校学生的主体身份有别于社会人员,此类案件大部分属于一时冲动所致,若提起公诉,大学生涯便会因此终结,其人生轨迹也会因此发生改变。检察官和监督员正是本着“教育与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对其作不起诉处理,给其以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大限度地挽救几名大学生的前途,这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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