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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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曹荣磊 烟台报道
为切实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增强企业安全制度落实意识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近日,龙口市应急局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展开了巡查,重点巡查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运行、作业人员规范操作、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等。
执法人员在对一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除尘器锁气卸灰装置未设置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装置,该企业行为因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企业给予了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要求该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麻痹大意思想,绷紧安全之弦。
下一步,龙口市应急局将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巡查等工作,深入排查隐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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