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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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林晓冬 通讯员殷德勇 烟台报道
近日,龙口市海洋与渔业局监督监察大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一渔船存在违规行为,依法对违规渔船进行处罚,并责令该船限期整改。
中国渔政37088执法艇在巡航检查时,发现鲁莱州渔养64026船正在从事养殖打桩作业,经执法人员登临检查发现王柳阳(鲁莱州渔养64026船),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作业。于当日立案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对该船作出3万元的经济处罚。
龙口市海洋与渔业局监督监察大队还对船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在整改隐患的同时,要做到该配置的装备一样都不能缺少,该落实的制度一项都不能打折,该执行的指令一刻都不能拖延,全力保障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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