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黄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分局查处一起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案

2024-02-20 16:51:3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相萍

  大众网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梁凌志 烟台报道

  接市民举报,近期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有限公司被举报事项进行核查。核查发现某公司作业人员在管廊进行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违反了该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并依法立案调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罚款。

  普法时间:《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章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或者生产定员组织生产;(三)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技术标准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初审编辑:张相萍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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