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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邵晨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作业(进行吊装作业时,吊装作业区域内存在人员未撤离吊装区域外)。
经调查,该公司违反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依法给予该企业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力度,全面降低“三违”行为引发各类事故的风险,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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