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福山出租汽车行业实施改革 取消六区内经营区域限制

2021-08-31 16:13:51 来源: 福山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近日,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福山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对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8年期限制,并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意见》还对网约车经营行为、运价方式提出了的规范发展的要求。

  市区既有巡游车取消六区内经营区域限制,新增巡游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

  《意见》指出,要深化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改革,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既有巡游车在车辆使用期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年限报废后,给予8年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实行经营权期限制,经营权期限为8年,期限届满后收回经营权。经营权期限届满申请继续从事经营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是否达到继续从事经营的标准要求。其他县市区既有巡游车经营权及过渡期可自行确定。

  市区(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福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下同)既有巡游车取消六区内经营区域限制,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既有巡游车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实行无期限制。市区新增巡游车由市政府统筹规划,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8年,新增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企业提供网约车服务

  以实施“互联网+”行动为契机,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约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积极推进现有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兼并重组,在自愿基础上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解决目前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服务。

  规范发展网约车,建立完善考核退出机制

  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对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升乘车体验,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运营服务,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相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