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福山区印发《2022年度福山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2021-10-13 16:01:24 来源: 福山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

  近日,福山区印发《2022年度福山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福山区2022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于2021年10月15日开始,12月31日截止,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台等多渠道缴费方式参保缴费。

  一、参保范围福山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具体指:

  (一)具有本区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

  (二)本区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驻福山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由本区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

  二、个人缴费标准2022年度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7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520元。成年居民可根据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档次待遇。

  各类学校(含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其他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70元。在校生和未成年居民均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已缴纳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进入医疗保险年度后不办理退费。

  三、集中参保缴费期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居民应于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2022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缴费的居民,可以补缴2022年度的医保费用,补缴标准为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自补缴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按出生当年的年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内出生,可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的可延长至出生后6个月内。

  四、特殊群体补贴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1-2级)、孤儿、享受定期定量救济的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残疾人(3-4级)未成年居民、重点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统一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由区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由医保中心统一参保缴费,个人无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残疾人(3-4级)成年居民选择二档缴费由区政府补助370元,个人缴费150元,12月25日前,前往户籍所在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缴纳个人部分的享受政府补助。选择一档缴费不补助。

  参保居民拥有多重身份的按上述规定只能确定一种补助标准。

  五、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各类学校(含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目前已完成)。

  特殊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居民由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提供名单,医保经办机构为其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他居民有两种参保缴费方式:

  一是续保的居民,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直接通过税务征收渠道缴费;

  二是新参保居民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登记或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镇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可持居住证到居住地镇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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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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