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启动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监督

2021-04-25 15:41:2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姜春娟 烟台报道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劳务派遣规范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关于下发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市局要求,结合福山区实际,福山区人社局决定自3月下旬开始在区开展2021年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监督工作。

  这次核验内容涉及经营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在何地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情况等七个方面。

  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核验监督内容首先进行自查。主要是认真梳理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等情况,查找是否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再次,各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向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劳务派遣单位提交材料中应包含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核验资料。各级人社部门将根据审核情况,对部分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通知要求各劳务派遣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2021年劳务派遣核验监督工作。对核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通知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移送劳动监察部门处理,许可机关应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予以撤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同时,根据劳务派遣有关规定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核准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重要依据。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相萍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