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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争执家长动手

 

    两名小学生因学习产生争执,事后一名家长认为自家孩子受了欺负,竟动手将对方打伤。日前,普陀法院判该家长赔偿1500余元。

 今年6月,小学三年级学生小吴和小王因学习问题争吵了起来,后在老师同学的劝说下双方平息了下来。后来,小王的母亲来学校送药,小王就将此事告诉了母亲。当天中午,正当小吴吃完午餐走到教室门口时,小王的父母找到了他,其母扬手就打了小吴一个耳光,导致其面、耳部受伤,经鉴定为左耳道外力致鼓膜内陷。

 法院认为,小王的母亲作为家长,应当以理智、冷静的方式处理孩子之间的矛盾,然而却冲动地打了小吴,应当对其过错行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璐影 蔡莹婷
 

 

劳动报         

编辑: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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