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7月18日讯 (通讯员 洪超 伟鹏 记者 李波) 记者今天从莱山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期,在公安机关查处的传销案件中,受害人甚至犯罪嫌疑人中在校大学生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呈增多趋势。警方提醒,暑假临近,部分勤工俭学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很容易受到传销的诱惑,误入歧途,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并且要通过正规的劳务市场找工作,远离传销陷阱。
据了解,大学生从事传销具有以下特点和原因:一是求职心切。目前大多数大学都是采取自主择业,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很多大学生毕业后一时难以找到理想的工作,传销组织者往往利用他们求职心切的心理,以帮助找工作和高回报为诱饵,骗他们入伙。二是缺乏社会经验,法制观念淡薄。传销活动与普通的违法犯罪表现形式不同,不容易被识破,在校大学和刚毕业的大学生普遍缺乏社会经验,缺乏抵制犯罪的防范意识,极易受蒙骗加入传销队伍。三是同学之间的信任极易被利用。他们一旦加入后,为了赚钱又极力劝说同学从事传销。由于相处时间较长,同学之间彼此了解信任,当遇到劝说时,缺乏应有的警惕,很容易被蒙骗,而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已来不及抽身,只能靠发展下线骗他人将损失挽回,形成受骗了再骗人这种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