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5月10日讯 为实现三年造林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的目标,烟台市实施造林资金筹集“三级联动”,设立重点造林绿化专项资金,大力支持荒山绿化和海防林绿化。今年,预计全市可筹集造林绿化资金1.2亿元,完成造林15万亩。
按照规定,市级财政每年安排造林资金15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市里确定的项目投资计划,按照1:3或1:4的比例落实县、镇(乡)两级配套资金。同时,项目建设采取招投标方式,由县市区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单位的公开招投标活动。凡具有绿化资质的企业和合作组织均可参加项目投标。县市区完成项目招投标后由市财政、林业部门进行统一公示。对不按照规定实行招投标的县市区或违反程序暗箱操作的,取消其项目补助资格。
市财政、林业部门对项目各个环节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继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