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5月9日讯 (通讯员 丙辉 礼志 绪光 记者 李波) 针对近期全国各地车辆自燃事故频繁发生的问题,烟台市交通部门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营运车辆自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范围包括线路班车、旅游包车、出租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普通货运车辆等所有营运车辆。
具体措施包括六个方面:一是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自燃防范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自燃防范能力。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制定车辆自燃应急救援预案,针对乘客疏散、火灾扑救、信息报告等重点环节工作要予以细化,做好应急救援演练。二是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出入库检查制度,做好车辆的维护工作。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指定专人,落实好营运车辆出入库检查制度,排查自燃隐患。车辆日常维护工作要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和各部件连接的紧固情况;要保持“四清”,即保持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营运车辆要按期进行二级维护,维护要细致全面,尤其油路、电路等重点部位要逐一排查。三是严禁擅自非法改装车辆,尤其是对涉及油路、电路等容易引发自燃事故的关键部位。四是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不得超过有效期,并做到相关从业人员会正确使用。后置发动机的线路班车和旅游包车一律要在发动机舱加装自动灭火装置,否则不予年审。五是鼓励对车辆投保车辆自燃险,以分担车辆自燃给经营者带来的经营风险。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客货运场站要严格执行“三位一体”检查制度,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可能引发车辆自燃的重点部位要重点排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排班。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格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