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7月5日讯 (通讯员 张国忠 陈吉友 记者 董莹莹) 一司机醉酒后仍然开货车上路,招远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查处,对其进行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7月2日晚上7时50分,招远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金城路岗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鲁YG29XX轻型普通货车时,该车驾驶员不听从民警指挥,仍低速前行,民警立即上前拉开车门,驾驶室内酒气很浓。
经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含量高达184mg/100ml,在随后血液检测中,达到80mg/100ml,属醉酒驾车,驾驶员高某被招远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