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蔡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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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刘晓霞 烟台报道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从即日起,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推出2023年系列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5日,张先生表示自己家的老人在某手机大卖场购买了学习机,卖家声称学习机是免费的,实则需要花2300元激活学习资料才能使用,要求退货退款。
【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
收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经查,商家通过发短信的方式通知老人可以免费领取学习机,领取后只有购买特定的学习资料才能使用,且消费者认为学习资料质量不好,不值得售卖价格。经执法人员协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为消费者退货退款。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一些商家往往以免费赠品、低价体验等为噱头吸引消费者下单,实际却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重重诱导消费者加价升级,甚至限制、误导消费者做出非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消费决策,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此,敦促商家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相关行业强化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助力行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对低价销售要保持清醒头脑,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对商家事后诱导、套路消费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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