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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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曲津慧 烟台报道
为推动烟台城市住宅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烟台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烟台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住宅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表示,要在试点示范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市推开。到2025年,全面构建覆盖房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整体提升房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明确,在勘察设计环节,要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控,着力提升设计品质,实施设计回访;在施工建造环节,要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在验收交付环节,要开展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规范组织竣工验收,大力推行联合验收;在运行维护环节,要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在房屋灭失环节,要严格房屋灭失处置,加强拆除工程监管。
为保障加强城市住宅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烟台市政府将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制度保障,强化技术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宣传培训,规范市场秩序,努力构建覆盖房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打造“好房子”样板,为老房子“治病”,使人民群众居住得更加安心、舒心、放心,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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