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钟建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波 烟台报道
9月29日,烟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防汛IV级预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9日16时启动防汛IV级预警。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10月2日,烟台市阴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强降雨时段主要集中在2日凌晨到上午,3日仍有小到中雨,过程降雨量可达50~100毫米局部150毫米。经烟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综合研判,本次降雨强度大、分布范围广、致灾性强,且正值十一国庆节假期,人员较为密集,防范压力进一步增大。同时,受前期台风“梅花”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全市土壤含水率接近饱和,地表蓄水较历年同期偏多近五成,水利工程普遍高水位运行,部分水毁工程仍在修复,拦洪、滞洪作用明显减弱,防汛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烟台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烟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29日16时启动防汛IV级预警。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采取行动。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向社会公众滚动发布预警信息。要做好各类防洪工程调度工作,对当前已经满库运行或接近汛末蓄水位的各类水库立即开展纳雨能力分析,采取预泄等措施腾出防洪库容。要及时清理道路雨水收集口、清掏沉积物,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门头牌匾及高空悬挂物等予以加固或拆除;对城市低洼易涝点、地下商超、地下车库、危旧房屋、建筑工地、深基坑等部位全面盯守,重要点位提前预置排涝力量。要加强对山洪灾害防治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管控力度,严格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和预警响应联动机制,一旦突发险情,提前果断组织群众转移。
要强化滨海景区管理,及时向涉水、涉岛景区发出预警,停止一切海上娱乐活动。要严格执行矿山企业暴雨停产撤人制度,确保安全。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搞好巡查检查。要组织河长、湖长、巡查盯守责任人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河道、水库、漫水桥等风险点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河道行洪期间,严禁人员进行涉水过河、捕鱼、垂钓、嬉水、游泳等活动,严防溺水等意外发生。要扎实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管控海上风险,做好人员疏散和防碰撞准备,及时加固养殖筏架、网箱、池塘和陆地工厂化养殖大棚、渔港码头和防浪堤坝等相关设施。要视天气情况及时组织各类渔船返港或锚泊避风,适时关停海洋牧场平台、关闭涉水旅游景区,及时疏散沿海养殖人员和游客。要加快整修受损基础设施,对台风“梅花”影响期间造成的工程水毁问题,加快推进修复进度,能修复的迅速修复,暂不能修复的,要安排专人值守,落实应急措施。
要对辖区内受损桥梁全面停止使用,安排专人盯守,设立警示标志,实行全封闭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供电线路特别是过水线杆、地下车库供电设施等全面检修评估,坚决防止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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