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路静 烟台报道
6月10日下午,烟台市公安局开展了一场“民法典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市公安局派出18个警种的民警代表,与百姓面对面讲解民法典重点内容,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和公安业务进行答疑解惑。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了让民法典更好地走到群众身边,本次宣传活动专门选择了位于莱山区北陈村附近的北陈农贸市场内,不少村民在逛完市场后,看到民警悬挂的横幅及桌前摆放的宣传资料,纷纷走上前来了解咨询。“住在楼房的村民朋友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多留意窗外悬挂的物品,如果不小心掉下去砸到下面的人,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故意从楼上往下扔东西,由于现在高空抛物已经被写入刑法,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现场,民警一边发放法律宣传单页,一边向附近村民讲解常用的民法典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情景化展示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醒他们要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关键时刻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本次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农村干部群众的日常生活,重点针对高空抛物、养犬管理条例、遗失物、收养关系的确认等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不少村民在活动现场也提出了自身遇到的法律困惑,民警结合自身业务知识和法律规定,进行了耐心解答。烟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朱斌表示:“这次宣传活动,市公安局组织了包括刑侦、治安、法制、经侦等在内的18个警种,围绕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聚焦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民法典、刑法的衔接关系开展。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品1000余份,帮助村民及时解决闹心事、烦心事,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依法办事的思维和习惯,使法律意识真正融入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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