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印章落大祸!烟台芝罘公安提醒这份侥幸要不得

2022-03-10 16:56:0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相萍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芝公宣 烟台报道

  2月16日,在烟台交运驾校业务大厅,一张“与众不同”的核查表引起办事人员的注意。

  “这张核查表不应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办事员马上联系印章单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白石路派出所,而之后发生的事情则出乎所有人预料!

  白石路派出所调取档案记录,内勤民警不仅没有加盖该印章,细心的民警同时发现,该枚印章还系造假所为!

  民警从核查表的持有人查起,一番内查外调之后,姜某,男,41岁,芝罘区人,被纳入侦查视线。

  3月2日,姜某在家中落网。该对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作案经过则令人大跌眼镜。

  原来,因为公安机关印章管理严格规范,姜某身有违法犯罪前科无法通过正当渠道获取公安机关相关证明,于是心存侥幸,另想歪招,以200元的价格在某印章刻制店内委托李某伪造公安机关印章,加盖在交运核查表上被识破!

  目前,姜某、李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制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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