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旅游旺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提示

2021-04-27 17:00:4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孙洪安 烟台报道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规范餐饮经营行为,保障市民和游客饮食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旅游旺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合力守护烟台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营造文明安全的旅游市场环境。

  一、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觉亮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执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源,加工制作过程可控。

  二、遵守旅游团餐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旅游团餐接待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供餐能力接待游客、旅游团队,落实一次性接待超过100人食品留样制度,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执行餐饮服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冷链食品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文件、公告对冷链食品管理要求,尤其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做到索要消毒证明、进行核酸检测、录入追溯系统。

  四、规范餐饮明码标价行为。认真做好“餐饮明码标价簿”、“餐饮明码标价牌”、“餐饮明码标价签”等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价格等主要内容,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以服务费、空调费、茶位费、包间(厢)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等名目收取价外费用或其他形式在标价之外加价。

  五、推进餐饮服务环节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杜绝加工和销售野生动物。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不采购、不烹制、不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不开展以野生动物和长江渔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

  六、开展光盘行动、公勺公筷等文明用餐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餐饮环节光盘行动,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引导消费者做到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打包剩余餐食,开展好公勺公筷和分餐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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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屈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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