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含硫量超标近6倍! 烟台海事局对一艘违法船舶立案调查

2020-12-09 11:17:2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于飞 通讯员 周洪洋 烟台报道

  记者从烟台海事局获悉,为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及船舶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局持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近日,烟台龙口海事处依法对一艘违法使用大功率无线电设备和超标燃油的船舶实施了滞留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12月2日,烟台龙口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停靠在龙口港25#泊位的“Z”轮实施安全检查,发现该轮存在右舷救生艇艇机手动启动故障、驾驶台到生活区防火门局部洞穿、二氧化碳钢瓶驱动气瓶无压力、救生艇筏登乘梯无扶手等15项缺陷,其中涉及滞留缺陷6项,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船舶实施滞留措施。

  同时,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船舶一台甚高频(VHF)设备未在船舶检验证书上进行记录,船方也无法提供该设备船用产品证书。经执法人员查询、比对,基本确定该设备为车载甚高频(VHF),后经查询设备操作说明,该设备最大功率为65瓦,远高于国家限定最高标准(≤25瓦)的要求,该轮存在使用大功率无线电设备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船舶油类记录进行检查时发现,记录存在多处错误,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对船用燃油进行了取样,对燃油含硫量进行快速检测,经现场设备初步检测,该轮燃油含硫量为2.03%m/m,远高于许可上限0.5%m/m。为查实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再次登轮取样,将燃油送交至具有检测资质的青岛某检测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测。根据最终检测报告,该轮燃油含硫含量为2.88%m/m,高于国家许可上限近6倍,进一步确定了“Z”轮使用燃油含硫量超标的违法事实。

  烟台龙口海事处执法人员遂启动行政调查程序,对“Z”轮涉嫌的违法行为实施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中。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于飞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