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检察机关成功办理全市首起刑拘直诉案件

2020-11-12 16:06:3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庭审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田津铭 烟台报道

  11月10日,由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启用“刑拘直诉”办案机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关于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试行以来,该案系莱州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刑拘直诉方式提起公诉的第一案。
  11月6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莱州市公安局以刑拘直诉程序移送审查起诉的赵某某敲诈勒索案。为依法快速办理案件,承办检察官孔虎快速审查案件卷宗、核实相关证据,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提审犯罪嫌疑人,制作审查报告,同时积极与法院做好沟通,仅用1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11月9日,该院对赵某某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11月10日,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启动刑拘直诉办案机制后,从公安机关立案到起诉、判决只用了6天时间,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提升办案质效。
  “刑拘直诉”最大的特点在于减少案件流转过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有效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此案的成功办理,为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全面推行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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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荔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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