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出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0-07-03 09:55:31 来源:  作者: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高晋 烟台报道
  7月3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落细落到位,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烟台市实际,日前,市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全面整治、专题整治、专项整治相统筹,坚持条块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力除隐患、控风险、防事故,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全国、全省三年行动计划,立足烟台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安委会明确将国家确定的9个、省里确定的20个重点行业领域细化扩展为25个,形成了“1+2+25”的“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框架,确保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全覆盖。同时要求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展整治,真正做到“上级的要求一项不丢、烟台的重点一个不漏”。
  “1+2+25”,即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25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个专题分别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5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道路交通、铁路、民航、邮政、海上运输、渔业、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含物流仓储园区、港口园区)等功能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特种设备、冶金等工贸行业、学校、农业机械、农村地区“煤改气”、文化和旅游、油气管道、民用爆炸物品、医院等25个行业领域,由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时间安排上看,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从2020年5月持续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烟台市将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对全市25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争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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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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