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容错”实施首月 烟台近万人次通过学法免予交通处罚

2020-02-28 17:49: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2月28日讯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记者 于伟杰) 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本着“教罚并重、宽严相济”的原则,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月1日起,对“一次提醒、二次警示、三次处罚”容错机制进行调整与完善,在烟台市实施学法容错新模式。一个月来共发出提示短信9907条,近万人次通过学法容错,既学习了交通法规,又因免予处罚而受益。市民对此人性化执法也纷纷点赞支持。

  那这6种轻微违法行为是哪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臧洪岩介绍,这6类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轻微违法行为包括: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车辆通过路口转弯时,一侧车轮跨压道路中心实线,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行为;车辆在交叉路口附近变更车道时短暂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行为;在限速70公里以下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不足20%的行为;机动车短暂占用非机动车道未影响非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行为;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越过停止线停车的行为。

  本月近万人次学法受益

  据统计,自2月1日在全市施行学法容错以来,近万人次收到短信后,按要求参加了学习和考试,答题正确后,交通违法行为被免予处罚。

  本地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提前关注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微警务进行实人注册认证,登录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并核对或绑定车辆信息。车辆绑定后,可通过“平台”中的“学法教育”模块下“学法容错”专栏,进行交通违法查询和学法考试。

  车辆绑定人要在产生交通违法后5日之内完成学法考试,逾期不学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为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车主,应通过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车辆违法情况。

  先学法再容错,定制专属法规题库

  新学法容错机制进行如下两点调整:一是原实施的8条违法行为,删减2条,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市各县市区范围。交通科副科长臧洪岩表示:“这说明一点,就是单纯的教育提醒是不够的。调整的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要求司机必须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才能够获得容错的机会,这样才能够让这一少部分司机切实提高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陋习,尽量避免在两次容错违法后仍实施同样违法行为的情形。”

  违法行为由8类调整为6类,主要是从保障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尊重大部分交通参与者的意愿,将容易危害行车安全、行人安全的不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整,新增路口越停止线停车的行为。“以不礼让行人为例,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很多司机单纯依靠交管部门的提醒和警示,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其自觉礼让行人的意识,所以我们将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从轻微违法行为中去除。”

  实施的学法容错机制,将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常识作为前置条件。针对前期少部分司机出现的多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特别制定了针对如何礼让斑马线、如何文明使用远近光灯等一系列交通法规知识题目,制定了个性化专属的交通法规考试题目。

  相关链接  

  第一次实施以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需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合格后免予罚款和记分;第二次实施以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再次考试合格后免予罚款和记分;第三次实施以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将依法予以处罚。

  实施范围与时间

  地域范围:烟台市各县市区。

  道路范围:烟台市除高速公路之外的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

  车辆范围:烟台本地注册的非营运小型汽车。

  实施时间:学法容错机制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原容错机制同时废止。

  学法考试操作步骤

  本地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提前关注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微警务进行实人注册认证,登录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核对或绑定车辆信息。车辆绑定后,可通过“平台”中的“学法教育”模块下“学法容错”专栏,进行交通违法查询。如有以上轻微违法行为的,可以点击进入,参与学习和考试。车辆绑定人要在产生交通违法后5日之内完成学法考试,逾期不学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为此,应通过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车辆违法情况。学法考试,在第一次违法提醒时须答10道题,第二次违法警示时须答20道题,考题满分均为100分,得9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规定时限内答题不限次数。未进行学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车辆绑定人仍可以通过“平台”中的“学法积分”专栏获取积分。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